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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當一個真正快樂的人?你必須當自己情緒的守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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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《為什麼你無法真正的快樂:運用選擇的力量,找出你的人生使命,成就真實的自己》



我畢生有大半時間都在研究人類的行為。無論是攻讀博士時期、擔任教授和諮商師時期、或在我寫書時,我似乎都一而再、再而三回來討論人類行為這個主題。這些過程中,我發現數百年來有大量書籍探討快樂,以及人類對快樂的追求。許多人畢生追求快樂,以為能在某件事或某個人身上找到快樂。但這是根本上的錯誤。我逐漸發現,快樂取決於我們自己,它來自我們思考的方式。

快樂是一個源於內心的概念。也就是說,只要你決定擁有快樂,就能擁有快樂。如果你心中有快樂,就能把快樂散播到你在做的每件事,散播到你的工作中,散播到你的人際關係上。無論如何,你都可以擁有快樂,不必努力嘗試得到它。

不過,關於快樂,我發現大家經常觀念錯亂。對於自己的感受或正在經歷的事,他們往往把責任推到外在事物上。他們會說:「你傷害了我的感受。你讓我感覺很差。你讓我很丟臉。你讓我今天很不開心。」他們也可能會說:「都是世界動盪讓我苦惱。都是當今坐在白宮的那個人讓我操煩。股巿真的讓我心情低落。」但在地球上,這些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。沒有什麼事能真正讓一個人煩亂、憂愁或不快樂。

如果你想當一個真正快樂的人,你首先必須做的是確實內化這句話:「你生命中經歷的一切,都是你對世上萬物的感知所形成的。」換句話說,你必須為你人生的各方面負責。

對我來說,責任(responsibility)一詞的意義是「用能力去回應」(responding with ability),而不是「缺乏回應的能力」(responding with disability),否則這個詞應該拼成respondisability。不,它的拼法是responsibility。我擁有能力去回應;我可以用能力去回應。它的意思就是:為你生命中發生的一切負起責任。我耗費我的生命中許多年時間,努力教導大家這件事。


一顆柳橙與一盞蠟燭

花片刻時間來想想一顆柳橙吧。當你極力擠壓它的時候,會擠出什麼?當然是柳橙汁。但問題在於,為什麼擠柳橙會擠出果汁?答案是:因為它就是柳橙的內容物。

那麼,誰來擠這顆柳橙,重要嗎?怎麼擠、用什麼器具擠、在一天當中的什麼時間擠,重要嗎?不,這些都不重要。擠一顆柳橙時,會被擠出來的一定是它的內容物。與此相同,當你擠壓一個人,也就是對他們施加任何型態的壓力時,他們會憤怒、仇恨、緊張、憂愁。原因不在於誰施壓、在什麼時間施壓、或者選擇用什麼方式施壓。原因在於,那就是人內心的情緒。

如果你內心沒有情緒,那麼無論你身處何種環境,都不會冒出情緒。在高速公路上,如果有人超你的車,而你氣得不得了,這股氣憤並不來自他們超你的車,而是因為你內心本來就承載這股情緒。如果你停止承載這種情緒,那就沒有人能激怒你。我喜歡前美國第一夫人愛蓮娜.羅斯福(Eleanor Roosevelt)的一句名言:「沒有人能讓你感到自卑,除非你同意。」也就是說,沒有人能讓你沮喪,沒有人能讓你焦慮,沒有人能傷害你的感受,沒有人能讓你變成某種樣子,除非你內心允許自己變成那樣。

無論你是誰,你對每件身上發生的事都握有發言權。是你創造了這些事對你的影響。如果你在工作上和某人不合;如果你在人際關係中遇到困難,覺得自己是受害者;如果你的孩子不尊重你;都請先看著自己,問問自己:「有哪些問題出在我身上?我要如何改變才能不再覺得自己是受害者?」不要遇到情況就自動心想:「我要怎麼做才能讓他們改變?怎麼做才讓世界變得不一樣?」任何使你仇恨、煩擾、憤怒的事情,其實真正引發情緒的是你自己,你的仇恨、你的煩擾、你的憤怒,這些情緒都來自於你——它們屬於你,而非別人造成,完完全全都是你一個人的。

當你責怪生活中的某人讓你很惱怒,你真正在說的是:「只要他們更像我,我就不會這麼惱怒了。」不過,當你在開悟之路上前進時,有趣的事就會發生:如果你遇到的人做出你過去認為很惱人的事,這時你會認為那是他們的問題。那些問題不再屬於你。現在,你會以能力回應那些你看不順眼的人。你學會告訴自己:「他們是他們,他們只是用他們目前唯一知道的方式處事。所以我要這麼做:我要用我的方式回應他們,而我的方式就是愛、善意、包容。如果我擁有這些特質,就能有效應對任何人的行為,或者直接無視。無論哪一種應對方式,問題都出在他們,不在我。」

你有沒有問題並不重要。重要的是你面對問題的態度。

你看,我個人的進化已經讓我了解,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內在發展負起全部責任。在庸碌人生中,我們普遍忽視了自己的內在發展。

想像一支點燃的蠟燭:如果你拿著它走出戶外,燭火很快就會被風吹熄。同樣地,你的生命會遭遇各種外在力量,讓你覺得自己內在的蠟燭(象徵你身為一個人的本質)一直被吹熄。

但是,其實你能讓自己內在的火焰熊熊燃燒,甚至不會搖曳。你身處的外在環境有可能並且將會發生各式各樣你無法控制的事:人生的風暴(例如生病、意外或任何無法預期的事件)可能在任何時刻來襲。

但你內在的燭火仍然是唯獨你才擁有的。你永遠都可以把你的世界打造成符合你所需的樣子,而不是孤立你或摧毀你的樣子。你能到達的生命最高境界或許是:了解無論外在環境如何變化,你的內在發展(以燭火為象徵)都能一直保持強大而明亮。我要再說一次「所有權」的概念:內在如何運轉,全由自己決定。明白這件事,能讓你擁有自主與自信。一切掌握在你手中。



更多獲得快樂的方式,請見《為什麼你無法真正的快樂:運用選擇的力量,找出你的人生使命,成就真實的自己》

快樂是一個源於內心的概念。也就是說,只要你決定擁有快樂,就能擁有快樂。如果你心中有快樂,就能把快樂散播到你在做的每件事,散播到你的工作中,散播到你的人際關係上。無論如何,你都可以擁有快樂,不必努力嘗試得到它。
 
不過,關於快樂,我發現大家經常觀念錯亂。對於自己的感受或正在經歷的事,他們往往把責任推到外在事物上。他們會說:「你傷害了我的感受。你讓我感覺很差。你讓我很丟臉。你讓我今天很不開心。」他們也可能會說:「都是世界動盪讓我苦惱。都是當今坐在白宮的那個人讓我操煩。股巿真的讓我心情低落。」但在地球上,這些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。沒有什麼事能真正讓一個人煩亂、憂愁或不快樂。
 
如果你想當一個真正快樂的人,你首先必須做的是確實內化這句話:「你生命中經歷的一切,都是你對世上萬物的感知所形成的。」換句話說,你必須為你人生的各方面負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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